有一次在幫公司整理物品、文件,到一個段落時,老闆走到身旁,問:「你知道怎麼樣分辨該丟及不該丟的東西嗎?」大概知道,卻又不是這麼有把握,所以就回答不知道,老闆接著說:「超過一年沒用的東西就可以丟了。」

 

   Hybrid諮商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吉山勇樹在著作《每天早上5分鐘,建立你的筆記清單》中提到:「如果東西已經一整年都沒有用到,那麼今後幾乎也不會再用到。我們應該像這樣,設定『多久沒用就丟棄的原則』,定期檢查身邊的物品是否不會再用到。當我們問自己:『這些東西真的非留不可嗎?』很多時候答案都是:『雖然留著比較好,但也不是非留不可。』這就表示,這些東西不留也沒關係。我們不能以當時買的時候價格很貴為理由,而把不需要的東西硬留下來。必須要以『現在是否有用』為基準,如此一來,大家或許就會發現自己有非常多不需要的東西。」結論是,連「雖然留著比較好,但也不是非留不可。」都狠心丟掉的話,就可以讓重要的東西變得顯眼,也讓自己平時找東西時不易手忙腳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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