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公司中,當老闆或主管交代你一件事,這時你須先瞭解兩件事,分別是「截止日期」和「目的」,而今天要談的是「目的」。光是瞭解事情的目的,也能做出跟別人不同的成果。第一份工作中,常被老闆交托去影印文件,每次都會先瞭解用途,若是要寄給公家機關,會問「請問是一份就好嗎?還是要幾份?」、「黑白或彩色?」,確定好再印,原因是有的公家機關會限定規則,沒按照他們的規則就會被退回; 若是開會要給大家用的文件,就印黑白,然後看公司多少人就印幾份。

 

  就算只是影印,也能學習到做大事時必備的做事邏輯,而做大事必備的做事邏輯之一就是要先瞭解事情目的再去做,才會做出更完善的結果。Life Net人壽保險公司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岩瀨大輔在著作《入社第1年的50堂課》提到:「上司要求的事項,就是從整個企劃中擷取出的一部分。一般來說,上司並不會提出瑣碎的要求,不過,再怎麼單調乏味的工作,背後一定有它的理由,都是循著遠大目標而運作的。」

 

  瞭解被交託的事情之目的,才有做這件事的價值。岩瀨大輔用個例子來說明「有目的」和「沒目的」的差別:「如果你是上司,在要求部屬影印資料時,你覺得哪一種說法,會讓職員願意把工作做得更好呢?『把這個印五份!』『這是要在董事會上跟獨立董事說明的企劃案內容,請幫我影印五份。』要給獨立董事看的,再加一些其他資料吧。大多數是上年紀的人,影印時字體放大一些吧。不要用再生紙,用品質好一點的紙張吧。之所以會衍生這麼多想法,顯而易見的,因為後者的要求事項有說明背後的理由。」這就是差別所在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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