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不是跟你說過不要情緒化嗎?為什麼又情緒化?這樣真的不想跟你講話耶......。」「你應該要用正確的方式溝通,對方才會想搭配你啊!」「他憑什麼用這種方式跟我說講話?這種話再怎麼樣也輪到不到他來講!」在跟家人、同事和朋友相處時,你常會有這些OS並生悶氣嗎?你在跟對方反應後,對方還是不改,這時你是不是更火冒三丈?很想改變對方,讓對方按照自己意思做。然而,改變對方並不是你該做的事,每個人的出身背景、一直以來接收的觀念都「不一樣」,因此彼此生活方式不同也是正常。有的人只要看到對方不按照自己意思做就生氣,其實這也是一種自私的人。

 

  如果看到對方有可以做得更好之處,可以按照對方狀況來反應,但至於要不要改正,是對方的選擇,你無權要求。若是出於整體及對方益處的考量,仍希望對方改正,那麼請第三者幫忙也是一個有效的選擇。任株式會社BCL的負責人、產業顧問、辯論訓練師、公益財團法人關西生產性本部合夥顧問的別所榮吾在著作《管好這些小事,辦公室鳥事退散!》中用一件事舉例:「某位高級女裝品牌的銷售員,前去一家百貨公司支援,卻不願戴上百貨公司規定的名牌。這家百貨公司規定,無論是品牌銷售員或百貨公司原本的員工,只要站在店面就必須配戴名牌。但是這位前來支援的銷售員,與百貨公司沒有直接的雇傭關係,所以無法對她下達命令。現場的管理人員問她為什麼不願意戴上名牌,她表示:『戴上名牌,衣服上會留下別針扎的洞,我不喜歡。』但有些顧客表示:『我搞不清楚誰是銷售員?誰是顧客?』這使管理人員夾在兩者之間,不知道該如何是好。後來,管理人員得知這位銷售員的男朋友,也是這間百貨公司的職員,便向他說明情況,並請他勸勸女朋友。果然隔天,這位銷售員就戴著名牌上班了。」

 

  針對此件事,別所榮吾更進一步說明:「如果已經直接告知當事人,也聽過對方的理由了,當事人仍然維持著問題行為時,找到對方珍視的人後,由對方發揮影響力是很有效的。」無權改變對方卻又得讓對方改變時,透過「對他影響力大」的人來做,省時又省力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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